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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制品等级》正式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1 浏览次数:93
《红木制品等级》正式出台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将于明年3月实施,该标准按照树种、心边材、材质、含水率、产品要求、设计及工艺等,将红木制品分为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级,并颁发红木制品等级证书。消费者今后可以像买翡翠时有A货、B货、C货区分一样,参照红木制品等级证书选购。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中,特级和一级红木制品的认定,由国家级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或国家、行业委托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质量等级检验证明,并由国家级行业主管机构或团体组织行业审定会审核通过。二级和不合格红木制品由企业在地方评定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依据标准组织评定。
  
  目前中国红木委已经研究制定《红木制品等级》的实施细则,2013年3月,首批试点范围将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红木产业聚集区;2014年,将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5年1月1日,将在全国实施。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一起在本月出台的还有《红木商用名称》标准。《红木商用名称》明确了红木家具材质的规范商用名称,未在列的红木俗称、不实称谓将不允许在流通领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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