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服装饰件正文

欧美关于童装上绳带的要求严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79
  编者按:不满足要求的产品被视为具有构成危害产品的特征,美国的一些州也有自己的相关法
  
  童装上的绳带存在致人窒息的风险。绳带可能因夹在游乐场设备、可移动的车辆、缆车等设备上,而导致严重伤亡。
  
  为使发生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一些国家已设定了相关安全标准。
  
  2011年7月2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表决通过ASTM F 1816-97(2009)。
  
  该标准详细说明了儿童上衣外套上的绳带要求(尺码为2T-12,颈部或风帽处有绳带;尺码为2T-16,腰部或底部带有绳带)。
  
  不满足要求的产品被视为具有构成危害产品的特征。美国的一些州也有自己的相关法规,例如威斯康辛法-ATCP139和纽约州法-A10866。
  
  在欧洲,欧洲标准EN 14682:2007根据儿童的年龄(七岁以下及七岁至十四岁之间),对童装上绳带的存在及特征都做了了具体要求。
  
  在英国的《童装头部束带有关规定1976》中,禁止销售或流通风帽上设计有绳带的儿童外衣。
  
  在澳洲,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建议童装上的绳带应参考标准ASTM F 1816和EN 14682。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