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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新光:汽车“三包”凸显行业标准被绑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5 浏览次数:114
  近期,地沟油事件令人谈食色变。然而,有关部门给出的结论却是“地沟油”检测不出来。“地沟油”问题的发生已经不是一两年的问题了,民众反响强烈,然而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还是不知道“地沟油”的检测方法,这无疑是有关职能部门严重的失职、渎职。
  
  前些时候,奶业专家王丁棉称,中国乳业行业标准被个别大企业“绑架”。过去中国的牛奶质量标准在世界范围就不算高,如今中国牛奶质量标准,其中的细菌总数跟2010年前相比,每毫升提高了150万个,而蛋白质含量每百克降低了0.15克。
  
  汽车“三包”与上述情况有类似之处,也就是标准缺失,原因是行业标准被少数企业“绑架”,表现出来的就是有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渎职。
  
  汽车“三包”办法从十多年前就开始讨论,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中消协一位负责人说:“这已经是第八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修改,在会议上最后逐条过一遍的时候,专家认为,基本上能够照顾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方面,基本上能够达到保护消费者的要求。因此,这个稿过完以后,由起草的主管部门,就是国家质检总局的法规司最后敲定。在立法过程中已经考虑到方方面面,就是各方利益在法律基础上的磨合。”
  
  然而,在6年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每年都要听到有关部门发布消息说:汽车“三包”办法将择机出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机”如此难择;更为奇怪的是,这些日子,有关部门又把已经讨论了数年、已经基本定稿、尘封数年的文件拿出来征求意见。不明白这又有什么新意?
  
  所谓“三包”,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其实就是汽车退换问题。从各地消协组织关于2010年汽车消费投诉纠纷的解决情况来看,消费者成功退换汽车的案例极为罕见。原因就是我国还没有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对于有质量问题的新车,汽车厂商往往借口没有汽车“三包”规定而拒绝退换,只原意承担维修责任。
  
  去年有报道说,一位消费者两年内修理了100多次车,厂家仍然表示相关车型以及配件质量在出厂时均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目前没有任何违规现象发生。有的消费者说,已经被汽车质量问题弄得筋疲力尽,整天烦躁不安,家里也因为汽车的质量问题矛盾不断,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及工作。这说明,汽车“三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家庭和谐的重大因素。
  
  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人民网一篇评论说:“有些监督部门除了收钱和罚款以外,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这件事,各级政府应该出面管一管,要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赋予他们相应权力的同时,加大他们的责任。应把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建立在切实转变职能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和谐安定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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